前一陣子「雲端」服務正紅的時候,很多熟悉技術的朋友(包括我在內)都有同一種反應:「這有什麼了不起?我十年前就有自己的Linux主機,在任何地方都可以連上去收信、抓檔、聽音樂…。」對於熟悉各種電腦網路技術的駭客來說,有自己的UNIX伺服器是很普通的事。我在十年前就已經習慣用ssh連到我的伺服器上收email,或是用NFS把伺服器上的硬碟掛載到我的laptop上使用,所以在gmail和dropbox剛出現時,我並沒有感到很興奮,也不是最早開始使用的嘗鮮者。
對於熟悉技術的駭客來說,如果發現自己有什麼需求,就會動手利用手邊的資源拼湊出屬於自己的解決方案。這種「私有服務」會讓人很有成就感,因為除了是自己做出來的外,還可以不受服務提供者的無理限制。(我在自己的伺服器上收信,信箱容量上限就是我的硬碟上限;在自己的伺服器上架網站,不會限制只能用多少CPU
time或多少RAM,更不會被強迫放廣告。)但相對來說,駭客也因此容易自滿,看不起這些「了無新意」的服務,甚至因此忽略了利用這些技術創業來改變世界的機會。
善於寫程式的駭客也有類似的盲點。每當一個新網站或新軟體出現時,一定會有一些人跑出來說:「我以前也做過類似的東西,用X語言和Y框架一天就能做出來了,沒什麼了不起。」或是「這不是跟3年前的X軟體一樣嗎?」,殊不知這個新東西可能就是Facebook或Angry
Birds.
當一個人對科技了解太多時,也同時容易低估讓新科技普及的難度和所產生的影響力。對於這種人來說,沒什麼東西是「新的」,因為他們可能在20年前就做過今日Facebook或是Google的雛型了。我在做研究寫論文時,最大的感受也是這個:資訊界最重要的發明和想法早在30年前就已經存在了,現在很多「新科技」也只是把舊的方法套上新的環境而已。可是,很容易忽略的一點是,駭客和研究人員做的雛型是用來滿足自己一個人的需求而以,即使你能在一個晚上做出這個雛型,接下來你能讓它成長為滿足一百人、一萬人,甚至一百萬人需求的產品嗎?
解決一個人的問題後,不代表複製一百萬次就能解決一百萬人的問題。
滿足一個人和滿足一百個人是完全不同難度的事,同樣的,滿足一萬人和一百萬人又是不同難度的問題。這種規模化的過程,難的不是平行化或分散式的後端技術,更重要的是創造出讓每個人都願意嘗試並且感到滿意的使用經驗(user
experience)。
Dropbox和古老的NFS本質上都是遠端的檔案系統,但Dropbox之所以能有上百萬的使用者就是因為它夠簡單,安裝完就能忘記它的存在。使用者不需要知道伺服器在哪,不用設定分享哪個資料夾,不用寫可怕的文字設定檔或是面對有一百個選項的設定介面。反觀駭客間流行的各種技術,如果經過「妥善的設定」也是很好用,但問題是有多少人願意去學怎麼安裝、設定、排除各種疑難雜症,甚至還得被迫先學個TCP/IP基礎概論?
我觀察到有很多駭客自己做了很多小工具來解決自己的問題,但在滿足自己後也很少進一步分享這些工具或是想法。我覺得這實在很可惜,也錯失了很多機會,因為很多問題往往都不只是一個人的問題而已。最近身旁有越來越多朋友投入網路/軟體創業這條路,加上許多的創投、創業討論blog的出現,可以感覺到台灣的軟體產業慢慢開始出現微妙的變化。眾多的技術狂熱者們,如果在hack完能進一步考慮更多人的需求,提供更好的使用體驗,說不定下一個Facebook或Google就是從你手中創造出來的。
(更新)
附註:我指的創業是廣義的「創立屬於自己的事業」,不見得是設立公司或營利企業才是創業。把自己的工具轉變成一個open
source專案號招他人一起參與也是一種創業(而且還是慈善事業),把自己的技術心得開設成專業的blog分享給廣大讀者為目標也是一種創業(會有adsense收入喔,但可能非常微薄就是)。
本文目的在於鼓勵有能力自己動手做解決自身問題的人們,應該要讓這些小東西或小點子發揚光大,而不是埋沒在自家的硬碟或倉庫裡。創業不見得要犧牲原本的工作或脫離舒適圈,即使只在週末或閒暇時間和三五好友一同朝同個目標邁進也是創業,重點是考慮到其他使用者,把目標從自身拓展到其他人身上,影響力自然就會增大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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